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晋宁上蒜建生煤炭经营部等6家企业及自然人占用原上蒜镇老水泥厂场地纠纷诉讼代理服务机构选聘法律专项服务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

为维护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国资公司债权的催收力度,国资公司现拟选聘法律专项服务代理机构代理国资公司办理其涉及的6家企业及自然人占用原上蒜镇老水泥厂场地纠纷诉讼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于2022年5月30日发布询价公告。询价期间共收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云南王建海律师事务所、云南煜扬律师事务所四家律所报价。其中:云南煜扬律师事务所报价文件不规范,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未在报名有限期内递交资料,取消其比选资格,已告知以上2家律所相关情况,不能参与此次比选。

2022年6月6日上午10点,我公司比选小组在运营部办公室,就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云南王建海律师事务所三家报价单位开展比选工作。按照报价单位报价高低进行评定。经过比选小组评审,最终选取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作为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与晋宁上蒜建生煤炭经营部等6家企业及自然人占用原上蒜镇老水泥厂场地纠纷诉讼代理服务机构,现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年6月6日-2022年6月9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结果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财务部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 0871-67888525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