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土地回收工作,保障公司利益不受侵蚀,顺利与王文明 马跃文解除合同,现急需选聘该案件律所服务单位。根据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内容要求,着采取发布询价公告方式选定案件律所服务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律所服务单位参与报价。
一、基本情况
2009年5月1日,春禾公司(甲方)与王文明、马跃文(乙方)签订《赖山奶牛生态饲养示范基地经营管理合作协议书》,合同期限为30年,协议将晋城镇石碑村赖山1087.5亩土地承租给王文明、马跃文从事奶牛养殖。根据2019年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昆明市晋宁区2019年畜禽养殖场禁养关闭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通〔2019〕18号)文件精神,要求在2019年11月完成搬迁工作。乙方于2020年10月对养殖场进行关闭,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甲方提出解除双方合作协议,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自建的28120㎡水泥路、沟道挡土墙、变压器、架电线、架水管、自种树木等进行赔偿,申请金额为310.20万元。在春禾公司多次与乙方进行赔偿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21年5月27日春禾公司将王文明 马跃文上诉至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二、服务内容
上诉期间的律师服务工作。
三、服务单位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
2.在昆明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
3.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业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领域有专业经验等;
4.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5.具有相关的律师经验及相关资质。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人民中院出具合法有效的民事判决书止。
五、服务要求
按要求及时完成民事纠纷上诉工作,人民中院出具合法有效的民事判决书文件。
六、服务报价
1.报价人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格,已包含所有税费、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材料费等。晋宁春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2.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23000.00元。
注:报价高于控制价视为废标。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晋宁春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巨桥路177号);
(三)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
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接受前述要求及条件。
联系人:姚 伟
电话:67808005 、15974801005
晋宁春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