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锦绣竹园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棚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单位询比(二次)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锦绣竹园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棚项目总投资约100万元,目前已具备招选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审计服务单位”)的条件。现发布询比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审计服务单位参与投标。

一、服务内容

完成昆明市晋宁区锦绣竹园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棚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工作,最终以实际委托内容为准。

二、服务单位要求

1. 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2. 资质要求: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若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或持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参与报价,分支机构须取得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报价授权书及承担分所执业责任的承诺书。

3. 项目负责人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须持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注册单位曾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页);同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期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 企业类似业绩:提供近三年(202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审计报告或成交通知书。

5. 法人证明材料及委托人材料(如有)。

6. 报价要求:以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7. 企业信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

注:1. 以上要求的材料须全部提供;2. 若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3. 与业主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响应。

三、工作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委托审计工作内容、提交审计成果报告并完成资料存档之日止。

四、报价方式

参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2〕4号)的收费标准,结合市场实际情况,以“下浮XX%”的方式进行报价。

合同执行过程中,投标人所报浮动幅度不作调整。最终以审定的工程项目投资总额作为收费基数,按中标浮动幅度值计算后进行结算。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日(共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需同时递交响应文件。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政务中心(国资大厦)22楼运营部。

(三)响应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要求如下:纸质文件1份、盖章扫描电子版1份,文件每一页均须加盖单位鲜章;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提交响应文件即视为接受前述所有要求及条件。

联系人:孟骏

电话:18687869998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