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润滇水利服务有限公司拟对公司名下国有资产晋宁区晋城镇晋北路177号(晋宁区供水回灌调度中心)门市、综合楼、办公楼、其他用房(仓库)进行(二次)公开召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方:昆明市晋宁区润滇水利服务有限公司
二、招选的基本情况
位于晋宁区晋城镇晋北路177号(晋宁区供水回灌调度中心)门市、综合楼、办公楼、其他用房(仓库)总面积2203.4平方米的5宗资产进行对外招租,建筑结构为砖混、砖木结构,空间布局较合理,层高约2.8米左右,水、电、通信齐全,商铺为卷帘门,整体起租价:252600元/年(贰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
三、租赁期限
3-5年,根据《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及承租方需求,合同周期最长可签定5年。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竞租标的物共计1个,有意承租者需缴纳35000元(叁万伍仟元整)竞租保证金;
2、租赁用途:符合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章建设、永久建筑及垃圾堆放造成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等。
3、招租方不负责:供水、电、气、供暖及垃圾清运等关联服务。
4、承租人需负责:回灌中心院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绿植的管养及安排安保人员负责对回灌中心出入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
5、承租人与我公司签定承租合同需缴纳10000元(壹万元正)的合同履约保障金,合同期满承租人提供单据,我公司收到单据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退回合同履约金10000万元正(不计息)。
6、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政府征用及招租方需要收回晋城镇晋北路177号(晋宁区供水回灌调度中心)门市、综合楼、办公楼、其他用房,承租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承租方无条件归还晋城镇晋北路177号(晋宁区供水回灌调度中心)综合楼、办公楼、临街商铺,造成的损失承租方自行承担,招租方概不负责补偿/赔偿,剩余租金退还,剩余租金(按承租总价/12月*月)退还。
7、资产进行任何改造新建工程前需取得招租方及相关行业行政部门的书面同意。资产交还时,改造新建的可移动部分,自资产交还之日起七天内由承租方自行带走处置,逾期未带走的,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可自行处置;不可移动的部分或移动会造成其他毁损的,承租方按原状保留,招租方不对承租方做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
五、招租对象:
1.承租方为企业的,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符合招租方的其他要求。
六、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的交纳
1、意向承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是、法定代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需缴纳竞租保证金: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在登记报名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竞租保证金的缴纳。
未按期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七、报名时间
2023年11 月 6 日—2023年11月14 日(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八、报名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巨桥路177号自来水公司三楼(接待室)。
九、 公开竞标:
报名结束后以我公司发布通知为准,组织报名人现场竞价:
1、参加竞价人员需携本通知书、报名保证金收据及本人身份证,若不携带责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2、若出租标的产生一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的,公司将进行公开竞价,竞价采用竞拍方式,以租金底价为基准价进行公开竞价,现场每次举牌递增价格为500元的整数倍,竞价按举牌次数在总价上递增500元的倍数(500元/次*举牌次数+出租底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得租赁资格;
3、报名者少于二人的不符合本次公开竞价要求,不举行公开竞价,参照公司拟定的公开招租方案办理。
十、竟租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租金(不计息),中标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如中标人获得承租资格,并签订承租确认书后再反悔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资格按照报价从高到低确定;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持单据在出租人指定地点退取(不计息)。
本次公告不构成要求要件,仅为要约邀请。
十一、昆明市晋宁区润滇水利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三、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可联系公司相关人员至现场查看出租资产。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87363991
昆明市晋宁区润滇水利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