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林业木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以询价(比价)方式确定苗木评估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盘活企业资源,增加企业收益。昆明市晋宁区林业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拟选择一家评估公司对询价人经营管理的苗木进行评估,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承担昆明市晋宁区林业木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管理的苗木评估服务工作。

二、服务单位要求

1、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专项服务团队,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工作人员2名;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经过相关部门备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良好的执业形象和执业影响,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提供承诺函);

4、企业类似业绩:具有相关的资产评估专业经验及相关资质等(提供相关资质、业绩证明材料);

5、工作时限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法人证明材料、委托人材料(若有);

7、企业信誉:

(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

(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相关承诺)。

三、服务报价

1.报价人本次报价为包干价格,包含不限于所有税费、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材料费等,除包干价外我公司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比选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3、控制价范围内低价中标。

注:报价大于或等于比选控制价将视为废标。

四、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编制资产价格评估成果文件,出具合法有效的评估报告。

五、服务要求

1.对需评估的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出具合法、合理的评估报告,并保证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全面性、完整性;

2.完成需评估资产价格评估工作,同时对在评估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六、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 7月13日-2023年 7月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余家海麻大山林场。

3、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外加密封章)。

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接受前述要求及条件。

 

联系人:赵辰欣

电  话:18788158520

 


昆明市晋宁区林业木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