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盘活企业资源,增加企业收益。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拟选择一家评估公司对询价人经营管理未出租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参与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承担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未出租国有资产进行评估服务工作。
二、服务单位要求
1、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针对本项目组建专门的专项服务团队,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须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工作人员2名;其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经过相关部门备案;
3、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强的实力;
4、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评估业绩;
5、工作时限承诺;
6、本单位可承担此项工作任务的承诺;
7、法人证明材料、委托人材料(若有);
8、企业信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
三、服务报价
1、生态公司经营管理未出租国有资产(商铺)面积为12403.91平方米;
2、对评估内容进行报价(询价人经营管理未出租国有资产评估情况),报价为包干价(已包含所有税费、物流运输费等费用),除包干价外生态公司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拦标价为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注:报价高于控制价视为废标。
3、控制价范围内低价中标。
四、工作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项目完成为止
五、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 4月21日-2023年 4月25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巨桥路177号自来水公司四楼(综合部)。
3、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外加密封章)。
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接受前述要求及条件。
联系人:杨师
咨询电话:18088247071
昆明市晋宁区生态环境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