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选聘起诉自然人毕俊波、郭树兰法律专项服务代理机构的公告新闻发布时间:2022-05-31 为维护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的合法权益,保证对国有资产有效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资公司现拟选聘法律专项服务代理机构代理国资公司办理起诉自然人毕俊波、郭树兰其解除租赁合同的相关事宜,欢迎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报价。 一、服务内容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起诉自然人毕俊波、郭树兰拖欠国资公司租金65194.5元(人民币:陆万伍仟壹佰玖拾肆元五角)并与其解除租赁合同 二、服务要求 1.在昆明市有固定办公场所; 2.遵守宪法,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3.从业经验丰富,团队律师具有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经验; 4.近5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合作律所及律师需精通公司法、经济法、及相关政策等; 三、 最高控制价 最高控制价为1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该控制价,否则作废处理。本次报价为全诉讼过程包干价格。 四、服务时间 至完成追回自然人毕俊波、郭树兰拖欠国资公司租金65194.5元(人民币:陆万伍仟壹佰玖拾肆元五角)并与其解除租赁合同为止 五、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 年6 月1 日-6月6日 2.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运营部(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永乐大街云南磷化集团研发办公综合区办公大楼六楼) 3.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密封。 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接受前述要求及条件。
联系人:杨木兮 电 话:087-67891129
昆明市晋宁区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