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郑和文化广场城市服务亭棚对外招租公告新闻发布时间:2022-01-06 我公司拟对名下城市服务亭棚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昆明市晋宁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注:各潜在承租人报名前可自行到现场进行查看该亭棚情况,交付标准以现状交付。 三、招租期限:亭棚租赁期限为一年。 四、租赁用途:晋宁文创产品、本地特产的展示、销售为主,快速消费品为辅,禁止售卖存在油烟、废水等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商品。 五、招租对象: 1、承租方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符合招租方其他要求。 六、报名方式及资料提交: 报名方式:意向承租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文件到我公司现场进行报名并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未竞价成功的在竞价工作完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单据在出租人指定地点退取(不计息);获得租赁资格者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租金(无息)。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竞标资格。 资料提交: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作为现场查验凭证); 2.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需提供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证件需盖公章) 七、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若在此期间无人报名,此公告长期有效。 八、公开竞标:报名结束后以我公司发布通知为准,组织报名人现场竞价(报名者少于二人的不符合本次公开竞价要求,不举行公开竞价;若出租标的产生一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的,我公司将进行公开竞价),竞价采用竞拍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得承租资格。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租金(不计息),如中标人获得承租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公司签订《城市服务亭棚租赁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工作完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持单据在出租人指定地点退取(不计息)。 九、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水景公园2号楼三楼306室产业发展部)。 十、本次公告不构成要求要件,仅为要约邀请。 十一、昆明市晋宁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报名联系电话:0871-67898812
昆明市晋宁区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