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开发有限公司租赁资产招租公告新闻发布时间:2026-10-12 我公司拟对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三、招租期限:商铺、住房,租赁期限一至三年。 四、租赁用途:除部分餐饮类型外的商业服务。 五、招租对象: (一)承租方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二)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 (三)符合招租方的其他要求。 六、报名方式及报名保证金的交纳: 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携带身份证进行现场报名,并按照商铺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住房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未按要求交纳报名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七、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若在此期间无人报名,此公告长期有效。 八、公开竞标: 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同一出租标的有2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的,我公司将进行公开竞价,竞价采用竞拍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得租赁资格,商铺年租金每次竞价加价额不少于300元(大写:叁佰元整)、住房年租金每次竞价加价额不少于100元(大写:壹佰元整)。报名者少于2人的不符合本次公开竞价要求,不举行公开竞价。 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年租金须于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3】日内付清;中标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如中标人获得承租资格,并签订租赁合同后再反悔的,已缴的纳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资格按照报价从高到低重新确定;未中标人的报名保证金在竞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本人银行卡(不计息)。 九、报名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东凤路政务中心17楼(产业运营部)。 十、本次公告不构成要求要件,仅为要约邀请。 十一、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报名联系电话: 庄先生 15087079608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