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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 有限公司对外招租公告(南馨小区底层商铺)

新闻发布时间:2024-07-09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名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昆明市晋宁区南馨小区底层商铺(面积:68㎡)。

三、租赁方式:整体出租。

四、起租价:南馨小区底层商铺35元/㎡/月。

五、租赁期限:三年 。

六、租赁用途:商业服务。

七、特别说明:

中标者(承租者)负责商铺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整个出租标的物相关水电费的缴纳。

八、招租对象:

1、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3、符合招租方其他要求。

九、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的交纳:

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委托书原件,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报名,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南馨小区底层商铺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未按期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十、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若在此期间无人报名,此公告长期有效。

十一、公开竞标:若出租标的产生一个以上意向承租人报名的,我公司将进行公开竞价,竞价采用一次性报价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方式获得租赁资格;报名者少于二人的不符合本次公开竞价要求,不举行公开竞价。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人所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如中标人获得承租资格,并签订承租确认书后再反悔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资格按照报价从高到低确定;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持单据在出租人指定地点退取(不计息)。

十二、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昆阳街95号云南尚和大酒店有限公司2号楼5楼(运营安环部)。

十三、本次公告不构成要求要件,仅为要约邀请。

十四、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报名联系电话:15087079608

 

          昆明市晋宁区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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