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采购资质延期服务机构询价公告(第二次)新闻发布时间:2024-06-14 2023年03月01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令)发布实施,2023年04月19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建质规﹝2023﹞1号)发布实施,2024年2月5日《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2024年7月31日质检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根据上述相关办法、标准及细则的要求,检测机构需要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现质检公司需进行资质延续,需采购咨询服务机构对质检公司资质延续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及咨询服务。现对该事项发布询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服务内容 质检公司资质到期延续工作,负责质检公司“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两个专项资质的到期延续。 (一)根据办法、标准、细则对人员的要求,配备相关人员,达到要求。(注:人员由质检公司提供,服务机构根据公司现有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根据标准、细则“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 要求配备检测项目、必备检测参数、可选检测参数,仪器设备、标准规范。(注:仪器设备、标准规范的购买由质检公司负责) (三)根据细则的要求,结合质检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修订工作。 (四)负责质检公司资质到期延期网上申报工作,质检公司人员做好相关的配合。 (五)负责质检公司资质延续涉及到的相关参数的增项工作。(包括评审专家的对接及评审) (六)负责质检公司资质延续涉及到的相关参数的典型报告的编制及技术指导工作。 (七)负责质检公司资质延续人、机、料、法、环各方要求的准备工作及指导工作,确保质检公司资质顺利延期。 二、服务单位要求 (一)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资质条件:报价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且从事过相关的资质延续申报工作: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项目负责人:须为服务机构质量负责人,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四)企业类似业绩:近三年(2021-至今)承担过类似咨询服务业绩1个,须体现服务内容与此项工作相似的合同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五)法人证明材料、委托人材料(若有); (六)报价,实行总价包干,附资质延续工作方案; (七)工作时限承诺; (八)完成资质延续工作质量承诺; (九)本单位可承担此项工作任务的承诺; (十)企业信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 注:1.以上内容须全部提供;2.若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三、工作时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服务内容完成为止。 四、服务报价 控制价(总价包干):咨询服务费:49500.00元(大写:肆万玖仟伍佰元整),报价>控制价无效。 五、文件递交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24年06月 17 日-2024年06月 19 日(3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同时递交报价文件。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水景公园1号楼)。 (三)报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加盖单位公章(每一页均有鲜章)的报价文件(纸质2份,扫描电子版1份),报价文件均须密封,未密封者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接受前述要求及条件。 联系人:杨丽芬 电 话:13577111310
昆明市晋宁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