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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宁春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选聘第三方法律代理上诉机构结果公示

新闻发布时间:2021-05-13

公司为了与晋城兴隆奶牛农民专业合作社顺利解除合同,最大化维护公司利益,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向晋宁区人民法院上诉。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21年4月22日发布询价公告,公告期间共收到云南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云南晋航律师事务所、云南陈永键律师事务所三家单位投标。

我公司比选小组于2021年5月10日下午13:30,在自来水公司五楼会议室,就三家投标单位开展比选工作。按照各家单位综合实力进行推荐,比选小组最终选取由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作为代理上诉机构,现对比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7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结果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晋宁春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举报电话:0871-6780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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